关于评选2022年度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31    访问次数: 752

各合作校:

根据《省教育厅 团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22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202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相关评选通知要求,现将我院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籍“4+0”联合培养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今年下达给我校的名额,按照学生人数比例,我院拟推荐“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本科生候选人1名。该候选人需参与我校组织的校内评审后确定。

三、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评选当年应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级及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四、评选推荐程序及要求

推荐程序:“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经合作校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研究确定名单后报送我院,每个“4+0”项目合作校选报候选人1人,再经我院和学校评选后报送教育厅。

评选要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平公正、自下而上、综合考量、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加强过程监督,确保推荐质量。“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可兼评。学院推荐名单要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五、材料上报及评选时间

1、材料上报要求:各联合培养项目将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和盖章后扫描件一份)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4月11日上午11点前报应用技术学院,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fangshanshan@cczu.edu.cn。联系人:方老师,电话0519-88519115

2、工作进度:

4月11日前各学院组织完成材料的初审、公示与上报;

4月13日组织学院评审(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月下旬组织校级评审(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月初完成学校材料上报。


附件1:推荐表.docx


 

                                                 应用技术学院

2022年3月31日